《诗经》中有一首诗很奇怪,因为这首诗,有三种意义完全不一样的解释,而且到今天哪个解释正确,还没有下定论!下面我们细细品味这首诗:《鹊巢》维鹊有巢,维鸠居之。之子于归,百两御之。维鹊有巢,维鸠方之。之子于归,百两将之。维鹊有巢,维鸠盈之。之子于归,百两成之。这首诗,可以明确的一点,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。但是是谁的婚礼呢?是平民还是诸侯王君的婚礼?这一点《毛诗序》里说是国君的婚礼,朱熹《诗集传》说是描写的诸侯的婚礼,不管是谁的婚礼,从这首诗描写婚礼的场面“百两御之”、“百两将之”这些词汇,可以看出,婚礼的场面很隆重,所以我们只要判定,这是一首描写贵族的婚礼就是了。然后就是这首诗的解释,现在的学者认为,有三种不同的解释。第一种解释,喜鹊代表新郎,鸠代表新娘,女人嫁到男人家里,便是“鸠占鹊巢”。喜鹊(新郎)筑巢,鸠(新娘)来住了,女子要出嫁了,千百辆车来迎接。喜鹊(新郎)筑巢,鸠(新娘)来占据了,女子要出嫁了,千百辆车子来送走她。喜鹊(新郎)筑巢了,鸠(新娘)霸占了,女子要出嫁了,千百辆车辆成全了这场婚礼。这个意思,就是说了,女人进了男人的住所,相当于“鸠占鹊巢”一样,持这种观点的,以清朝的学士姚际恒为主流,他的观点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赞同,但是在姚际恒死了之后的一百多年之后,一个叫方玉润的学士反驳了姚际恒的观点,方玉润认为“自《序》《传》来,说《诗》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,夫男女同类也,鹊鸠异物也,而何以为配乎!”也就是说,方玉润觉得喜鹊和鸠是不同的动物,是异类,而男女是同类,所以,喜鹊和鸠婚配这一观点,是错误的。方玉润虽然反驳了姚际恒的观点,可是自己说的观点,好像也不成立。他说“鹊巢自喻他人成室耳,鸠乃取譬新昏人也;鸠则性慈而多子。”意思是,有了屋子,就可以成婚了,鸠代表了多子多福,因为鸠是一种性格温顺的动物。方玉润的观点便是,没有把喜鹊和鸠代表具体的人,而是代表了一种抽象的象征,因为他的观点没有得到学术的肯定,所以,我们暂且来看学术界的第二种解释。第二种解释:这是一首弃妇诗,喜鹊代表弃妇,鸠代表新妇,喜鹊筑好巢,没想到被鸠占据了,代表了旧人对于新人的跟愤恨和不满。出生于年的高亨是先秦文化研究专家,他在《诗经今注》中认可了这种观点,因为这首诗的全称为《召南·鹊巢》,所以高亨认为,这首诗讲了召南的一个国君,废了旧夫人,迎娶了新妇人,诗人表达了对于国君的不满,对旧人的同情。第三种解释,便是喜鹊、鸠没有真正的含义,只是两种鸟,没有讽刺什么,也没有暗喻什么,可能只是一个路过的人所做,看到了一场婚礼,于是有了这首诗。需要注意的是,今天我们说的鸠占鹊巢,是一个贬义词,但是在最初是褒义词。对于这首诗的三种解释,你同意哪一种呢?